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省份近日在北京共同签署了《深化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商务发展合作协议》,此举对于相关地区合力推动大开放、促进大流通、形成大市场,进而助力全...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省份近日在北京共同签署了《深化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商务发展合作协议》,此举对于相关地区合力推动大开放、促进大流通、形成大市场,进而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我国不同地区资源禀赋和发展水平并不一致,建设统一大市场需要系统协同、稳妥推进。率先实现区域市场一体化,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
一方面,重点区域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区域的生产总值之和接近全国一半,这些重点区域率先实现市场一体化,能够更好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另一方面,重点区域市场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在交通设施、开放平台、重大展会、重要市场、重点企业等方面优势明显,在物流、人流、资金流、信息流等方面辐射作用比较突出,能够更好促进周边地区形成统一大市场。同时,重点区域创新引领作用突出。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统一大市场建设过程中形成了不少创新示范措施。
近年来,我国出台落地多项举措,通过努力强市场、畅流通、促开放、优环境,不断加快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重点领域建设不断强化。今年以来,商务部组织开展了“消费提振年”系列活动。今年前7个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7.3%。同时,加快电子商务提质升级,加速释放跨境电商潜力,有序发展直播电商等新模式新业态,通过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统一大市场建设。
城乡融合发展不断完善。推动城市商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在北京王府井等23条步行街开展改造提升试点工作,确定12个全国示范智慧商圈、16个全国示范智慧商店,指导80个城市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构建以步行街为引领、智慧商圈为支撑、便民生活圈为基础的城市商业格局。建立完善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网络。
根据此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三省一市将重点在推进市场规则制度共通、商业基础设施共联、商贸流通体系共享、农产品产销协作共赢、供应链区域合作共促、市场消费环境共建等6个方面开展合作。接下来,我国将进一步促进区域商务协同深化、要素顺畅流动、流通提质增效、经济转型升级,通过推动长三角等区域市场一体化,以点带面促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